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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隐政策声明

私隐政策声明

本公司承诺遵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下称"条例")的责任及要求,属下员工亦必须对本公司所收集及/或储存及/或使用的所有个人资料保密,并致力妥善保存和遵照条例规定的责任及要求。

收集个人资料之目的及方式

为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包括地产代理条例及相关之附例和规定)以核实买卖双方之身份、和以便向阁下进行销售、提供服务或市场资讯,将于阁下:

  • 签署地产代理协议委托本公司作为阁下之地产代理时、
  • 签署临时买卖合约/租约时、
  • 使用本公司之中介服务时、
  • 使用或浏览本公司之网站时

向阁下收集下述之个人资料。如阁下不提供该等资料,本公司有权不向阁下提供服务以免违反相关法规。

个人资料种类

本公司收集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 阁下的中英文姓名
  • 核实阁下身份所须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号码
  • 联络电话/电邮地址等资料
  • 通讯或帐单地址
  • 阁下拥有之其它物业地址
  • 阁下致电本公司热线的笔录或录音
  • 阁下发给本公司的电邮或信件
  • 阁下对于特定物业、服务的喜好
  • 阁下的安装识别码及位置

个人资料的保安

本公司认为有合理需要与阁下联络为阁下提供服务或因其他工作关系有合理需要的雇员才可得悉阁下的个人资料。

我们有一套实质的、电子化的及程序化的保安措施附合保护个人资料的规定,以保障阁下的个人资料。

个人资料的使用

本公司可以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之目的,使用和分析阁下之资料:

  • 核实阁下身份
  • 处理阁下的查询,为阁下提供关于所查询服务的进度/最新资讯
  • 向阁下提供服务及处理阁下已经使用的服务
  • 在阁下提出服务的查询时为阁下提供协助,包括调查和解决影响服务质素的问题,处理阁下的任何帐项查询
  • 向阁下发出关于使用本公司服务的帐单
  • 回应阁下关于本公司服务的查询或投诉
  • 备存记录以作参考
  • 任何服务之推广和宣传和直接促销
  • 协助本公司预防发生欺诈或罪案
  • 追查、追讨债务(包括聘用追收债务代理人),管理信用
  • 在有需要时联络阁下
  • 法例要求或准许之披露的事项
  • 市场调查

个人资料的披露和共用

本公司将会为持有的一切个人资料保密,但可能会向以下各方披露关于阁下的资料:

  • 合作地产代理
  • 律师事务所、银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按揭转介、财务策划、物业估值、移民顾问及/或资产管理服务提供者;
  • 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及/或其他合法的机关;
  • 法院、审裁处及/或参与法律程序的各方;及/或
  • 收数公司。

网上收集个人资料

本公司致力保护由阁下提供之资料,唯基于互联网的特性,本公司未能作出十足的保证。本公司不会于阁下浏览本公司网页时收集阁下可识辨个人身分的资料,本公司只会纪录阁下的浏览纪录,但有关资料只显示阁下的电子邮件地址中的部份或地域伺服器地址,以及阁下曾浏览的网页,本公司只会用这些资料编制网址的一般统计资料。

阁下到访本网站时,网站会作纪录,以分析网站的访客人数和一般使用状况。其中部份资料将透过“曲奇”程式收集,“曲奇”是载有小量资料的档案,自动储存于访客本身电脑所安装的互联网浏览器,可供本网站日后检索。“曲奇”收集的是不记名的集体统计资料,并不包括姓名、地址、及电话、电邮地址等个人联络资料。目前常见的浏览器版本均预设启动“曲奇”的功能。如阁下想禁用“曲奇”或被通知“曲奇”的使用,可更改浏览器的设定,但更改后可能无法使用本网站的某些部份。

本公司于网上收集阁下之个人资料后,会储存在安全的资料库内,经防火墙保护而与互联网分隔。只有经过适当培训及授权之职员方可读取这些个人资料。

为了向浏览者提供更多资讯及服务,本公司会与其它网站(“第三者”)连结,这些第三者会于浏览者使用其服务时收集浏览者之个人资料(如 阁下之姓名、电话、电邮地址),阁下应自行了解该第三者如何处理个人资料,本公司并不对连结到本网站之第三者何收集、使用、披露或处理个人资料的方式负责。本公司之私隐政策并不约束这些第三者。

本公司不会在未有阁下同意的情况下向其它机构透露阁下之个人资料(收集个人资料声明所述的情况除外)。

查阅及更正个人资料

  • 根据条例,除当中载明的例外情况之外,各顾客有权作出以下事项:
    • 查核本公司是否持有关于自己的个人资料,并且取得该等资料的副本
    • 要求本公司更正关于自己的不准确个人资料
    • 确知本公司关于个人资料的政策和常规,并且获告知本公司持有的个人资料性质
  • 根据条例之规定,本公司有权为受理资料查核要求而收取合理费用
  • 关于要求查核个人资料、更正个人资料或关于本公司持有资料性质查询,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并
    • 电邮至ppal@ppal.com.hk 或
    • 邮寄信件至:九龙旺角旺角道2A 琪恒中心601室

直接促销

本公司拟使用顾客的姓名及联络资料(包括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邮及/或通讯地址)作直接促销本公司之地产代理服务。

 

以上条款不时会有修订,本公司恕不另行通知。最新版本刊载于本公司网页www.ppal.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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