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 Wai Ho 2022-01-23
問 >
大夫你好, 本人有一200呎地舖已租給租客,仍是死約期。現在由於大廈要處理消防安全命令, 但租客故意不肯讓入內安裝裝置, 我可以怎樣辦? 業主會被告嗎?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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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租約均有列明租約期內業主有權因應政府有關部门發出之命令或通知, 要求租客容許業主或代理人進入已出租物業處理及遵從該等命令或通知。 如果租約真的沒有函蓋, 就只可嘗試去信有關部门詳述未能遵從原因以要求延期, 謹記必須於限期內通知, 否則可以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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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先生 2021-07-10
問 >
親人數月前去世,按無遺囑遺產規定,其物業業權由在生的弟兄姊妹平均分配。現在遺產管理書已由高等法院批出,可以著手處理。問題是五位受益人中,其中二位受益人已移民外國,如要繼承有關物業,手績如何?以後要報香港物業稅,放租等是否會很麻煩?有沒有更好的處理方法?謝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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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最好是在海外受益人可以回港辦理, 如真的無暇亦可在外国當地辦理授權書, 授權香港受益人代辦所需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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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先生 2021-03-10
問 >
本人為舊區商舖業主。現租客經營裝修行業,在續談新約時要求準許加建閣樓,用作頃談商務。本人欲予人方便,但又恐招惹麻煩。對於租客上述要求,你有何建議及忠告。懇請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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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於訂立新約時訂明所有由加建閣樓而衍生之一切費用及責任由租客負責, 如租客退租時業主選擇要求或租約期內屋宇署要求, 租客須立即清拆該閣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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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an tsang 2020-12-30
問 >
本人有一地舖約1000尺,現打算分割為兩個鋪位,請問有何手續要做,到時是否會變成了兩張契,可以分別出租或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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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分契,需要透過律師行辦理,並於土地註冊處登記。一經辦妥,各單位便擁有獨立的業權,可以有效文件為依據自由買賣或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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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M. Kwai 2020-09-18
問 >
本人有一唐樓舖,地舖一千呎,入則閣約一千呎,現想申請入則分為两層,請問是否可行?該如何申請?該舖十多年前曾租與銀行,之前亦曾分開两層租賃。現在又想分開兩層,請指點迷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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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樓地下舖及有則閣樓是可以分契的, 一般找律師做分契便可, 唯如閣樓僅得地下可上達(合法入口)則須由認可人仕(AP)設計地下入口才可分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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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 陳 2020-08-07
問 >
本人承租一商場舖位作補習社用途。原位址由一大舖拆成兩個細舖,該舖位為其中之一。 因需申請教育牌才知道屋宇署需要申請方提交間牆由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作業 發出備考"APP-13 "。 但本人向商場查詢,管業處稱商場亦為二手購入,即使有相關證書亦已遺失。 現覺得很無助,請問可以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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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屋宇署建築物條列CAP.123一般间隔牆如不涉及結構是無須屋宇署批準的, 所以可找一位合資格人仕( AP ) 簽署一份証明(Arch. Cert.)証明該分隔牆結構沒問題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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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ee Wg 2020-07-10
問 >
你好, 我租用了一間唐樓地舖,舖有入則閣但業主將他分租給其人,而該閣樓的出入口非法開牆通往走火通道/公眾出入口。 但政府納令要封閉通道時,會否迫使我們地舖重口已經封閉的舖內閣樓通道? 業主亦要我們允許他建回舖內樓梯,否則閣樓就封死了 但我們的空間就給他們強行霸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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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業主要求閣下還原原則閣樓梯, 閣下須依從及配合屋宇處要求。 在此情况下 閣下僅是少了座落地下之閣樓樓梯面積使用。 一般情况下業主無權要求閣下提供往返閣樓之通道, 除非租約清楚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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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monosenpai 2020-06-17
問 >
你好大夫,我有一個唐樓的細地鋪,消防寄了信要我整消防裝置。消防工程要有業主法團才能做。我問消防的人說舊樓無法團,他們叫我搞個法團。但我又沒住那里,人都不認識,都不知怎麼弄。想問不弄法團有沒有其他方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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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樓如沒有業主立案法團或業主會是不可進行消防工程處理消防命令的, 如想找人協助可試聯絡當區民政處他們有專人協助舊唐樓成立業主法團。 現在你先要寫信給消防處說明你的處境要求消防處延期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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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 Kwok 2020-06-15
問 >
我租左個地舖,今日收到大樓業主立案法團通知要收回我舖尾的一部分作維修之用,看到通告上的圖則才發舖尾之位置是公家的地方,但承租是業主無提及,現在如真的被收回,我就不夠地方用,不能再營業,是否可以向業主追討未到合約期的租金?本人有疏忽的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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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弄清楚業主租甚麽地方給你, 有沒有附平面圖? 如清晣列明出問題的部份是包括在租約內的話, 業主是要負責任的。 你可以電郵租約給我們看看, 再和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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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先生 2020-05-04
問 >
你好大夫,我有一商鋪商租客租約將至,因租客時常欠租,現我不想續約了以口頭提早4個月通知租客了,他現也不交租,他有兩個按金在我處,現想問問大夫,如他直到租約到期不交租和不交回商鋪我可怎樣做,和現在我可做甚麼,謝謝大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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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租約會訂明如租客不履行租約若干天, 業主便可採取法律行動追討租金及或收回樓宇, 如租約沒有訂明者, 依據香港租務條例租客不履行租約超過15天便可採取行動。如果侍約滿才採取行動定必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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